“我家兒子今年就該進幼兒園了,可是這費用實在是太高了。”福建譚女士最近正在為自己孩子安排入園,跑了周圍的幾家公辦幼兒園,卻發現每家都要收一萬至三萬元不等的捐贈費,“不然報名免談”。
譚女士遭遇的情況不是孤立。在網絡上搜索“幼兒園捐贈費”,搜索結果高達100多萬條,例如《濟南幼兒園向家長收萬元“捐贈費”引爭議》《成都幼兒園強制家長“捐助”兩萬元建園費》等新聞屢屢曝出。
事實上,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早在2011年印發的《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中就明確規定,幼兒園收費統一為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捐贈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但半月談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入園捐贈費在一些地區仍然大行其道,還有公辦幼兒園以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名義向家長“伸手”。
2017年9月,重慶市民張先生將孩子送進主城一家示范性公辦幼兒園就讀。報名入校時,幼兒園明確表示每年要收一萬元的捐贈費,而且3年的捐贈費用要在入學前一次性交清。
“我們是工薪階層,但為了孩子讀書,咬咬牙還是出了這筆‘買路錢’。”張先生說,事后他就捐贈費的事情向教育部門咨詢,得到的回復是,幼兒園收取的這筆錢屬于家長個人自愿對幼兒園的捐資助學費用,不存在違規收費的情況。
“現在繳納捐贈費都是自愿的了,但是不繳納就不準孩子就讀,我們家長有選擇的余地嗎?只能是‘被自愿’了!”張先生說。
“誰都知道強迫家長交捐贈費是違規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捐贈費和入園招生掛鉤,家長不想交都不行。”一位教育系統干部向半月談記者道出玄機:“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個人自愿捐資助學,但是誰會無緣無故地去給幼兒園捐款呢?只有那些想讓孩子上這家幼兒園的家長掏錢了。”
這位干部說,以重慶市為例,大部分學位緊張的公辦幼兒園都在收取捐贈費,少則一年四五千元,多則一次性交兩三萬元以上。
屢禁不止,捐贈費大行其道為哪般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各地教育部門對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制訂了相關規定。以重慶為例,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公辦一級幼兒園保教費的市政府指導價為400元/月,二級、三級公辦園分別為300元/月和200元/月,各區縣制定的具體收費標準不超過市政府指導價。
“這個收費標準太低了!”重慶一位公辦園園長告訴半月談記者,公辦園保教費收費長期偏低,遠遠低于實際辦學成本,相當于是“虧本辦學”。
按照規定,幼兒園的辦學成本包括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等費用支出。“我們園有45個教職工,有編制的只有30人,剩下的都是臨聘,主要是保育員和工勤人員。”這位園長告訴半月談記者,作為財政差額撥款單位,這15個臨聘人員每年50多萬元的工資只能由幼兒園自籌。“我們上哪兒找這筆錢去呢?實際上就是用家長交的捐贈費來解決的。”
另一位公辦園園長給半月談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作為公辦一級園,入園幼兒的保教費是一年4000元左右,再加教育部門發給我們每生每年800元的辦學經費補助。“這樣核算下來還是入不敷出,每年有四五十萬的經費缺口。現實困難擺在那里,我們收捐贈費也是不得已。”
公辦園學位“一位難求”則是捐贈費大行其道的另一個原因。“現在公辦園比較熱門,我們每年收取5000元的捐贈費,報名的家長仍然是絡繹不絕。”上述園長說,她所在的幼兒園收取捐贈費后,排隊入園的家長并沒有減少,而且還要提前一年報名。“聽說還有人按照捐贈費來給幼兒園排序,認為捐贈費收的越高,這個園的保育質量就越好。”
一位園長說,幼兒園收取的捐贈費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和有關社會捐助教育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執行。“這些錢也不是全都進了幼兒園的口袋,像我們區的規定是幼兒園自留60%,其余40%的捐贈費上交區教委統籌使用。”
該區教委綜合教育科科長證實了這一說法,并解釋說,上交的捐贈費由區教委在全區范圍內統籌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幼兒保育、教育活動和改善辦園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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